来源 : 2005 年 02 期
2004年普通高校加分政策
附录:
2004年共有四类应届毕业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分别是:
一、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二、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三、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四、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这些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分值不得累加,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