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2001 年 04 期
揭露“法轮功”制造的自焚事件真相
新世纪第一个除夕,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升天”、“圆满”妖言的蛊惑下,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自焚事件。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起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蛊惑、唆使和直接精神控制的结果,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的罪恶活动。
今年农历除夕,在李洪志妖言的蛊惑下,几名“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自焚的情景,许多观众至今还历历在目。近日,这起案件发生的始末已被公安机关初步查明。经查,犯罪嫌疑人刘云芳、王进东、薛红军等人是这起案件的直接组者。2001年2月24日,经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刘云芳、薛红军被依法逮捕。由于伤情较重,王进东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据公安机关调查以及刘云芳等犯罪嫌疑人供认,去年在李洪志带有煽动性的书籍《转法轮》的一再蛊惑下,家住河南开封的“法轮功”练习者、犯罪嫌疑人刘云芳称自己悟到了李洪志在书中提到的“升天”的情景,并将这一景象在秘密聚会时告之犯罪嫌疑人王进东、薛红军等人。
刘云芳:这种圆满的状态就是白日飞升,用本源的火把整个我烧掉,在空间将肉体火化,变成另一种高级生命,去掉后就进入另外一种天地里面了。
记者:你能悟到这样一个层次,你觉得要感谢谁呢?
刘云芳:那得感谢师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法轮功”邪教组织要求每一个练习者必须反复阅读李洪志的《转法轮》及其经文,而这些文字中充斥着含糊不清、缺乏逻辑关系的概念和虚幻的影象。当人们注意力高度集中时,就可能产生特殊的心理体验,这种心理暗示和诱导,对改变人的意志状态所起的作用已经被临床医学证实。李洪志正是通过最初的报告会、集体练功,及要求个人反复阅读,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有目的的、长期的、系统的心理暗示和诱导,使他们进入痴迷状态,产生并追求这种特殊的心理体验,并信以为真,这正是所有邪教组织对他们的痴迷者实行精神控制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手段。据了解,自去年6月以来,李洪志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就先后写出“走向圆满、最后的执著、忍无可忍”等经文,在这些经文中,李洪志不断向他的痴迷者暗示,只要按照他的方法修炼,很快就能在天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正是这一篇篇带有暗示性、诱导性的经文,使得刘云芳等犯罪嫌疑人更加坚定了到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决心。
王进东: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记者:是在什么状态下悟出来的呢?
王进东:是读了《去掉最后执著》以后吧。
“到天国去”的梦想使这些“法轮功”痴迷者走到了一起。2001年1月16号晚,他们在开封火车站集合,但是作为此次案件组织者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薛红军并没有与他们同行,而只是到车站为他们送行。
薛红军:刘大姐,天上见。
刘葆荣:好,天上见,天上见。
2001年1月17号,他们到达北京后,有人接站并安排住地。经过数天的准备工作后,2001年1月23号下午14时40分,正当全国人民沉浸在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中时,在李洪志妖言的蛊惑下,一场邪教制造的人间悲剧发生了。悲剧发生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多方抢救,除刘春玲当场死亡,刘葆荣、刘云芳自焚未遂外,其余4人都被紧急送往北京治疗烧伤条件最好的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抢救治疗。虽然自焚者大部分伤面已经得到了修复,但是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涉世未深的儿童,正当花季的少女,在李洪志的暗示、诱导下,在刘云芳等人组织策划下,在天安门广场实施了自焚。然而这起案件的直接组织者、在开封被当地“法轮功”练习者称为李洪志大弟子的犯罪嫌疑人刘云芳却在整个自焚过程中,没有往自己身上倒过一滴汽油。
刘云芳:现在这个东西(“法轮功”),隔两天后(自焚未遂后),我也悟清楚这个道理了。当时老师为啥没叫我做这个事(自焚),可能老师就是为了留下我这个嘴(去游说别人),没我这个嘴,目前咱们两个也坐不到一块。
像这些自焚者的悲剧,当李洪志的“转法轮”在各地开始传播时,就已经发生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999年7月22号前便发生过山西屯流县北港乡“法轮功”练习者李进中自焚死亡、“法轮功”练习者跳楼、上吊等事件136起,可悲的是这一个个采取极端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人,都是自觉自愿的。他们相信,他们追随的“师傅”李洪志会把他们带到另一个美好的世界,这就是真正的杀人不见血,而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方式,就是邪教的共同特征。